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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服刑回来发现房子被拆 法院判城改办违法

宣传报道 | 发布时间:2016-08-23 | #评论#
摘要:服刑10年后回到西安,老张发现自己买的房子已被拆除(2015年12月4日《华商报》A04版曾报道此事)。为讨回自己的房子,他将新城区城改办告上了法庭。近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的一纸


服刑10年后回到西安,老张发现自己买的房子已被拆除(2015年12月4日《华商报》A04版曾报道此事)。为讨回自己的房子,他将新城区城改办告上了法庭。近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的一纸行政判决,维护了他的权益。

当事人:

服刑回来发现房子被拆除

老张今年52岁,以前做服装生意。据他讲,1994年3月,他花20万元在西安市新城区八府庄村买了一套带车位的房屋,面积94.47平方米,当时的开发商是西安光明房地产开发公司。2004年9月,他因触犯法律被判刑10年,到黑龙江佳木斯服刑。其间,他妻子带着孩子回到河南娘家,由于身体不好,一直未回西安。2014年10月,老张获释后回到西安,发现买的房子已经被拆,原来的地方建起了八府庄园小区,家里的家具等物品也都没了下落。他拿着购房合同、发票去找城改部门,找原来的开发商,找新楼的开发商,但一直难以解决。由于他不能经常待在西安,便将此事交给外甥何先生来处理,并聘请了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祁占荣作为代理律师。

祁律师说,老张购房是1994年,当时还没有关于小产权房的规定,所以房屋被拆,理应按实际面积补偿。为弄明白该房屋拆迁时是谁签的拆迁补偿协议,以及房内物品是咋处理的,他们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今年5月23日,他们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新城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告上法庭,同时将西安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列为“第三人”,请求依法确认被告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责任编辑:民声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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