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法制宣传 财经频道 关注动态 城市聚焦 热点图库 关于

宣传报道

旗下栏目: 法制频道 法制视点 宣传报道

购物易维权难,小心“微商”陷阱!

宣传报道 | 发布时间:2016-08-18 | #评论#
摘要:微信购物出现纠纷,究竟受不受新消法的保护?如果不受保护,消费者在权益受损时如何维权?连续几日,类似的话题在网上引发热议。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反映:朋友圈买到假
  微信购物出现纠纷,究竟受不受新消法的保护?如果不受保护,消费者在权益受损时如何维权?连续几日,类似的话题在网上引发热议。昨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反映:朋友圈买到假名牌

  “我在‘朋友圈’、微信群经常能看到朋友们推荐微店,我的同学、朋友如今也是微商,他们微店里各种新奇的商品特别吸引人,但真假难辨。”市民王女士称,她曾在阿迪达斯实体店看到一款价格999元的运动鞋,而朋友圈里一家微店也在卖同款鞋,售价为458元,还称“在香港抢购的货,鞋码合适才可以”。

  “我一看还要分鞋码,很便宜也比较靠谱,便下了单。”王女士表示,店主要求她加一个客服的微信号为好友,再通过微信下单。约一周后,王女士收到货品,发现鞋子与实体店的鞋根本不一样,质量也差很多,对方拒绝更换或退货,也拒绝继续沟通,直接把她拉黑了。

  “如果在其他电商网站购买东西,实在不给退换,还可以通过给‘差评’警示其他买家,或通过电商的客服投诉。在微信朋友圈购物,买家的地位处于弱势,维权渠道匮乏,投诉无门。”王女士说,这次的购物也给自己提了个醒,自此以后,她很少在微信上购物。

  相关部门:出现问题难维权

  微信购物出现纠纷,究竟受不受新消法保护?市消协秘书长陈文超表示,新消法第三条规定: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但对于经营者概念的界定,法律条文中并未给出明确解释。也就是说,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这部分‘微商’算不算经营者,新消法未予明确界定。”陈文超说。

  陈文超表示,取得合法资格,即有营业执照等的市场主体通过微信进行交易的情况,可以帮助消费者维权,但是对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的“微商”,新消法很难帮助消费者维权。

  河南鼎维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争光表示,微信购物出现纠纷后,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外,还有《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法规可供依据,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所涉及的法律也不相同。

  “微信平台上的交易不是在实体环境下进行的,部分‘微商’背后都是个人,而这些个人没有进行工商登记,在举证上有一定的困难。消费者在微信平台购物一定要保留好证据,比如与‘微商’的微信聊天记录、转款记录等。”王争光表示,由于微信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这就使得在出现纠纷之后,走司法程序时对责任主体的认定存在一定困难。

  “有时消费者对‘微商’的真实基本个人信息并不是很清楚。在消费者不掌握这些真实基本信息的情况下,一旦微信购物出现纠纷,法院将无法受理受害消费者的起诉。”王争光说。

  提醒:微信购物需谨慎

  据市消协有关统计显示,近年来,我市有不少关于微信购物的投诉,但由于“微商”准入门槛低,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对方可以直接删除好友或更换账号逃避责任,而消费者又不注意保留相关凭证,导致维权十分困难。

  “部分‘微商’的信息并不真实,出现纠纷很难找到当事人,此外,微信上的假冒伪劣产品较多,网络传销多,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辨别。”陈文超表示,消费者一定要去正规的商家、正规的网站进行购物。如果一定要通过“微商”购买商品,首先应核实“微商”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的真实性,其次要尽量核实所购买商品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信息。同时,谨慎选择交易方式,款到发货或网银支付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建议消费者优先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

  此外,消费者在形成买卖关系时应注意保留聊天记录、卖家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及截屏图片、银行汇款单等凭证。一旦发现消费权益被侵害,要及时到市消协进行投诉,或者拨打热线12315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民声新闻编辑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制宣传 | 财经频道 | 关注动态 | 城市聚焦 | 热点图库 | 关于

Copyright@2015-2016 中国民声新闻 版权所有:中国民声新闻报业 联系电话:010-61629812

本站所刊登的中国民声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中国民声新闻报业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电脑版 | 移动版

Ctrl+D 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