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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零收益 “香花石”项目投资者维权

宣传报道 | 发布时间:2016-08-18 | #评论#
摘要:1000万,放在当时存入银行的话,还有一个5年期的年化5.5%的收益,不至于像现在只能收回本金。4年过去,投资没有任何收益。杜女士在电话中这样告诉新京报记者。因被预期年化12%的收


“1000万,放在当时存入银行的话,还有一个5年期的年化5.5%的收益,不至于像现在只能收回本金。4年过去,投资没有任何收益。”杜女士在电话中这样告诉新京报记者。因被预期年化12%的收益吸引,杜女士4年前投资了上海国际信托“香花石”项目,没想到4年后打款回来查账发现仅有本金到账。

和杜女士一样参与上海国际信托“香花石”项目的投资者还有十多个,当初承诺的高收益他们并没有获得。他们已向上海银监局进行举报。

据投资者提供的受理通知书显示,目前上海银监局已经受理该事项。上海信托表示,已经在合同中充分揭示了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同时明确该产品为高风险产品。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对媒体表示,将协助客户敦促上海信托履行受托人责任,尽快披露信托运作报告、投资品价值评估报告等相关信息,亦支持客户通过一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投资者:被12%收益吸引

作为上海国际信托“香花石”项目的投资者之一,来自江苏扬州的杜女士向新京报记者介绍,是2012年的时候听光大银行的客户经理介绍了上海国际信托的“香花石”投资项目,之后身边有人也在讲,这个产品怎么好怎么好。“看到了宣传单,上面的承诺确实很吸引人。”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所谓的“香花石”项目,是指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在2012年前后发行的《上海信托香花石系列中国字画艺术品投资(嘉世年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一位信托公司项目中间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上海国际信托“香花石”项目一共分三期,包括杜女士在内的投资者投资了其中的一期,他们的投资金额从50万到1000万不等。

新京报记者在获得的一份光大银行对于上海国际信托“香花石”项目的宣传单上看到,上面写着名称为“香花石”信托保本产品,预期年化收益12%,起点为50万。

在产品投向上,宣传单指出此次的产品投向是银行同业存款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新股申购类信托计划、债券类信托计划、债券类产品和准债券。

据投资者们出具的一份资料显示,该产品“适合稳健型以上客户购买”,宣传推介材料上面注明“2012年零售商高端客户转介绍送纪念币活动”。

“我们是光大银行的老客户,基于光大银行网点理财经理热情的主动推荐,说这是保本保收益的产品,加上多年对光大银行的信任,我们在看了光大银行理财经理的宣传材料后就陆续在光大银行各支行网点,在光大理财经理的帮助下办理了向上海信托公司的汇款手续。”上述投资者出具的资料称。

杜女士告诉新京报记者,“我相信光大银行,2006年就跟光大银行买理财,都没有过问题。不过买这个产品的时候,我还问过有没有危险啊。因为从来没有买过3年的理财。”

杜女士称,原光大银行负责向她推销上海国际信托“香花石”投资项目的客户经理已从光大银行离职。

代销机构光大银行被质疑虚假宣传

一位被投资者授权处理此事的负责人从多个方面对代销机构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进行了质疑。他认为,光大银行从一开始就没有为投资者做风险测评,“光大银行客户经理在客户认购金额前,应该要为客户做相应的风险测评,看客户属于哪一档的投资人,进而可以判断他们适合买哪一类的投资产品。”

投资者向新京报出具的一份材料称,他们大多数都是年龄在55-75岁之间的中老年人。光大银行在推销“香花石信托”前没有对这些中老年人做风险适应性测评,也没有做信托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没有要求其提供信托合格投资者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

“认购汇款前也没有给我们出示任何信托尽职报告、信托说明书、信托合同、风险申明书,没有信托项目信息披露。我们只是听光大理财经理口头承诺保本,前3年年化12%收益,第4年收益更高,4年总共要有50%收益,额度非常抢手,然后就是看到光大银行信托、理财宣传推介材料,我们也都相信认购了。”上述投资者出具的材料显示。

此外,上述负责人表示,光大银行在代销上海信托产品计划的过程中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投资者。“宣传材料上写的保本,预期年化收益12%和现实情况完全不同,参与的多位投资者目前只得到了本金兑付,而没有得到相应的利息赔偿。”

“信息披露是另一个方面,资金委托人在整个四年的投资过程中,没有接到任何有效的信息披露和提醒,这使得投资者不能及时获得自己资金的投资情况。”上述负责人表示。

对于投资者举报,光大银行总行相关人士表示,了解情况需要致电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相关负责人。截至发稿,新京报记者未能联系上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相关负责人进行答复。

但据21世纪经济报道援引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书面答复称,“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于2012年6月代理收付由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上海信托香花石系列中国字画艺术品投资(嘉世年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按照信托合同约定,该产品为浮动收益,产品期限3年,到期后可延期1年。我行是该产品的资金代理收付行,负责优先级资金的代理收付。目前该产品已到期,上海国际信托已对个人投资者的本金进行全额兑付,但个人投资者未获得投资收益”。

上述书面回答指出,针对“部分投资者对产品运作及收益情况进行咨询,将积极协助客户敦促上海国际信托履行受托人责任,尽快披露信托运作报告、投资品价值评估报告等相关信息。支持客户通过一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上海信托:已充分揭示投资风险

对于多位投资者反映的投资“香花石”项目,4年没有得到收益只得到本金兑付的情况,新京报记者致电上海国际信托相关负责人,该人士表示一切以公司网站公告为准。

新京报记者登录上海国际信托网站未查询到上述公告。据媒体引用上海国际信托公告称,“我公司在信托合同中已充分揭示投资过程中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同时明确该产品属于高风险产品。我公司在产品运行期间按照监管要求和合同约定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上述上海国际信托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公司针对此次投资者反映的投资“香花石”项目,4年没有得到收益事件的统一表态。

对此,一位知情人士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在出示给投资者的销售合同中,上海国际信托确实对不保本保息进行了声明。“上海国际信托在合同中表示,“香花石”项目不是固定收益类的投资,而是浮动收益类的投资,但是光大银行的宣传写的是50万起,保本,年化12%。”

这是否意味着上海国际信托在此过程中,对于投资者不负有任何责任?一位信托行业内分析师表示,作为信托公司,有义务在投资者投资的过程中,帮助投资者认清楚投资的风险,更何况,此次涉及的大多数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

上海银监局受理投资者举报

参与“香花石”项目投资的投资者是否能够获得当初承诺的12%利息赔偿?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际上,上海国际信托产品合同里面写得很清楚,合同里面所谓的年化12%收益只是预期收益率,而且不保本不保收益,是浮动的收益,问题出现在,有相关的机构在销售产品时如果真的违规宣传,则需要监管层介入调查,而至于投资者能够获得赔偿,这个同时也需要监管层来裁定。

有投资者告诉新京报记者,此前已有投资者将相关举报材料递交给了上海银监局。新京报记者在投资者提供的材料中看到,上海银监局已经出具了一份《上海银监局银行业举报事项受理通知书》,并表示将在9月30日前书面回复。

用益信托分析师廖鹤凯认为,现阶段投资者只能看光大银行在产品宣传和销售方面是否出现问题,以及在对“香花石”项目的管理和运作过程当中上海国际信托是否出现问题,如果发现问题的话,可以就此向监管层反映。至于投资收益能否得到补偿,他认为如果当初光大银行在产品宣传的时候说的是预期12%的收益的话,实际上这意味着“香花石”项目的投资收益有可能达到12%的收益,同时,收益也有可能比较低,因为这个不是固定的收益,艺术品投资这几年变动都比较大,信托公司做了保本已经算风险防控做得非常好了。

一位被投资者授权处理此事的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投资者今天将去银监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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