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称,本月5日,她在丰台区科兴路看到一则出租房屋的广告,便与上面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对方自称是北京东方华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华瀚)的租房代理,王女士随其看完房后觉得房子不错,价格也合适,当时向对方交了1250元定金。王女士与东方华瀚签订的房屋定金收付书标明,承租方需于9月5日前去往出租方营业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或不签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所交定金全部归出租方所有。 当天晚上,王女士在网上看到该中介公司的很多负面评价,便决定退租。第二天,王女士与前一天带其看房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希望对方退还定金,却遭到该中介工作人员的微信骚扰,对方要求潜规则后才将定金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