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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法院受理“非著名主持人辱骂河南人”案

法制视点 | 发布时间:2016-09-08 | #评论#
摘要:本报郑州9月6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潘志贤)记者今天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获悉,郑州市民井长水起诉非著名主持人 胡伟 侵犯名誉权纠纷一案,经过法院审理查明,符合起


本报郑州9月6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潘志贤)记者今天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获悉,郑州市民井长水起诉“非著名主持人”胡伟侵犯名誉权纠纷一案,经过法院审理查明,符合起诉条件,今天已经受理此案。

连日来,一位自称“获得CCTV第八届小金话筒全国电视主持人大奖赛金奖”的“非著名主持人”胡伟,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中频频借助热点事件,不断对河南人进行语言攻击,无端的对河南人反复多次的攻击、辱骂、讽刺,对在河南生活、工作人群的名誉、人格尊严都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据了解,胡伟自2012年起注册使用新浪微博“胡伟Hovi”,并一直活跃于该新浪微博,拥有数万名粉丝。在其微博上,胡伟自称从事主持人职业。井长水提供的证据显示,2016年4月~8月,为博取关注,胡伟在自己的微博中数次发布文章辱骂河南人,引发关注。

8月31日,井长水以“公益诉讼”的形式,向金水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胡伟和新浪微博的运营方——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要求胡伟删除并停止发表相关侮辱河南人的言论,要求被告在国家及河南省主流媒体公开向河南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要求二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井长水说,胡伟作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对河南人民无端羞辱、谩骂,严重伤害了河南人民的感情。“作为河南人民的一员,我有责任、有义务维护河南形象,必须通过法律手段对被告肆意损害河南人名誉及形象的行为予以惩罚。”井长水说,“并借此对其他类似的地域歧视和偏见予以纠正和警示。”

责任编辑:民声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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