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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提高监管法制化水平

法制视点 | 发布时间:2016-08-18 | #评论#
摘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如期实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如期实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目标,日前,食药监总局针对当前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实际,制定《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加快食品药品监管法律体系建设方面,《意见》要求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监管立法程序,完善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等机制,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立法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法进度。加强食品药品法律制度体系建设顶层设计,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强化立法计划执行的刚性约束。加快完善惩治食品药品犯罪的司法解释。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力争2016年年底前出台有关严惩药品临床数据造假犯罪的司法解释,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修订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推动地方食品药品监管立法。鼓励和支持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参与制定、修订有关食品药品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指导推动地方加快完成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小餐饮等地方食品安全立法任务。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要求。加快食品药品监管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发展的需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提高食品药品监管立法公众参与度。积极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立法的途径和方式。

在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方面,《意见》指出,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举,有计划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推行食品药品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组织梳理执法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明确执法权力事项,编制优化行政执法运行流程,厘清与监管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和责任方式,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在推进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意见》强调要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决策动议、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技术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确定为食品药品监管重大行政决策的必备程序。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监管部门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在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认真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在起草、论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工作中,应当请法律顾问参加或者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

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意见》建议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程序。细化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程序,规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收费等行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执法调查取证规则,做到执法全过程有据可查。加强系统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指导。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工作的指导,建立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案卷归档,组织开展办案经验交流。

在全面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意见》要求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抓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完善学法制度,食药监总局和省局每年至少举办一期不少于40学时的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领导班子每年应当参加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普遍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公职律师工作。公职律师为所在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参与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代理本部门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民声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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