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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恒山:从完善机制着手 防范可能出现的国有资

金融频道 | 发布时间:2017-02-24 | #评论#
摘要:由国务院国资委、新华社指导,国资委新闻中心、国资委研究中心、经济参考报社主办的首届中国企业改革发展论坛,23日在京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是改革新动能优化供给侧。 国家发


由国务院国资委、新华社指导,国资委新闻中心、国资委研究中心、经济参考报社主办的首届“中国企业改革发展论坛”,23日在京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是“改革新动能·优化供给侧”。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范恒山在论坛致辞中表示,一些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依然存在,要从完善机制着手,坚决防范改革过程可能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

  以下为演讲实录:

 

  很高兴参加这个重要的论坛并做发言。国有企业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在新一轮国企改革中,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借此机会,我谈一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些认识,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

  一、充分认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混合所有制经济本质上是各种所有制资本之间相互参股的股份制经济,实践证明,这是一种富有活力的资本组织形式。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已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新中国建立初期实行的“公私合营”实质上就是一种混合所有制组织形式,改革开放之初出现的中外合资企业也是一种由国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合资合作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十四大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关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思想日益明晰,实践也不断深化。从思想理论上看,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做过系统深入的阐述。从实际工作上看,以中央企业为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半数以上实行了股份制改造,这些股份制企业大都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被放到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在2016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要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

  在当前形势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特别是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充分发挥各种所有制的优势,激发各种所有制的活力和创造力,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交叉持股和相互融合,有效发挥国有经济的规模优势、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有效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促进基本经济制度不断完善,进而推动生产力持续发展提升。

  第二,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活力和效率。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成就突出。但也要看到,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特别是现代企业制度不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经营投资责任机制不完善、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不高。解决这些问题,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重要突破口。通过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够借助不同性质资本的特点,实现不同所有制经济的优势互补,形成各种产权主体有效制衡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能够推动国有企业健全优胜劣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内部管理机制,激发国有企业的内生动力,使国有企业更好地融合融入市场经济;能够进一步明晰产权,强化不同产权主体监督制衡,更加高效地规范约束国有企业资产处置、防范资产流失,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第三,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利于改善供给结构、提升供给质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治本良方,目的是提高供给质量,满足人民需求。国有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主体,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供给结构和提高供给效率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通过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企业治理、强化内部激励、突出经营主业,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发展活力,促进国有企业更加灵敏地捕捉市场需求、发现市场机会,更加高效灵活地组织配置要素资源,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供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产品和服务,并从整体上促进我国供给结构向中高端水平跃升。

  二、准确把握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点

  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方方面面,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按照中央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部署,重要的是把握 “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四个方面。

  第一,要完善治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是为混而混,而是要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健全企业治理机制。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一要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通过引入民营资本、集体资本、境外资本等外部投资者,实现体制机制的本质突破,推动国有企业在市场上自主经营发展。二要进一步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晰产权,同股同权,依法保护各类股东产权,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和党组织的权责关系,形成定位清晰、权责对等、运转协调、制衡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三要进一步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第二,要强化激励。完善市场化的激励机制,用机制激发活力、凝聚合力。一是提高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增加企业领导人员的市场化选聘比例,按照市场化方式配置一批经营管理者。二是提供差异化薪酬。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实行差异化薪酬分配方法。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三是严格绩效考核,对实现经营目标的,兑现激励措施;对没有实现经营目标的,按照市场化退出机制实施正常退出。四是对核心员工进行利益绑定。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试点稳妥推进员工持股。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试点,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

  第三,要突出主业。国有企业要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强做优主业。由此应做好“三个加快剥离”,一是加快剥离辅业。在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指导下,通过资产重组、资产置换、无偿划转等方式剥离辅业,将企业资源向优势主业集中。混改获得的资金不能用于收购不相干的企业、扩大副业、“圈地”等。二是加快剥离“亏损”。清理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亏损资产,减少企业亏损点,根治企业出血源。对无效益且未来生产经营难以好转的无效资产,坚决通过产权转让、资产变现、无偿划转等方式出清。三是加快剥离包袱。把不符合企业核心主业、企业职能的包袱和困难尽快卸下来,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减少企业的负担。

  第四,要提高效率。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企业经营效率,加快实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要推进技术创新,再造业务流程,提高运营效率和降低运营成本,增强盈利能力。要进一步强化资本运营,灵活地采取兼并、收购、出卖等方式,用尽可能少的资本控制更大的资本,用少量的国有资本和尽可能多的企业合作,实现资本运营优质高效和保值增值。

  三、有力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任务落实

  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聚焦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大胆探索、以点促面,大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的着地落实。

  第一,坚持“三区分”、实施分类指导。应根据参加改革的国有企业的不同情况,区分不同类型和层级,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是区分“已经混合”和“适宜混合”。对已经实行混合所有制的国有企业,应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行效率上下功夫。对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范有序进行。二是区分商业类和公益类。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实现股权多元化。主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制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公益类国企,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主体多元化。三是区分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等不同层次。在集团公司层面,在国家有明确规定的特定领域,坚持国有控股;在其他领域,鼓励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可转债等方式,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在子公司层面,以研发创新、生产服务等实体企业为重点,引入非国有资本,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合理限定法人层级,有效压缩管理层级。

  第二,坚持“三原则”、契合具体实际。对适宜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在操作中应把握三个原则稳妥推进。一是把握“三因”,即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二是做到“三宜”,即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根据不同类别、不同行业、不同层级,实行差异化的国有资本持股方式,实现股权多元化。三是实行“三不”,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政府重点发挥鼓励、引导、服务作用,不提强制性要求。

  第三,坚持“三强化”、保障资产安全。一些国企 “内部人控制”的问题依然存在,要从完善机制着手,坚决防范改革过程可能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一是强化规则制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交易规则,完善资产交易程序、机制和流程,切实做到规则公开和过程公开。建立科学的资产定价机制,发现和确定资产公允价格,防止贱卖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强化分级审核。拟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应制定方案并报请出资人和有关部门审核批准。重要国有企业改制后国有资本不再控股的,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混合所有制改革依法合规、稳妥推进。三是强化对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追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严厉查处其违法转让和侵吞、输送、挥霍国有资产、逃废金融债务等行为。

  第四,坚持“三确保”、严守基本规则。要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力求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各类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切实贯彻党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意见的精神,把坚持“产权保护法治化”的理念贯穿到混改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二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国有企业产权和股权转让、增资扩股、上市公司增发等信息,应通过产权、股权、证券市场公开披露,公开择优确定投资人,达成交易意向后及时公示交易对象、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等信息。三是确保交易得到严格监管。完善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依法严肃处理清产核资、评估定价、转让交易、登记确权等环节中的违法行为。同时,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在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定价、股权托管等方面的作用。

  各位来宾、同志们!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意义重大但任务艰巨,国家发改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在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加快形成多领域、多层次、多模式的试点经验,推动改革取得新成就、形成新局面!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民声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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