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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决定免除胡志明市书记政治局委员职务

法制频道 | 发布时间:2017-05-08 | #评论#
摘要:越南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7日决定,给予胡志明市市委书记丁罗升警告,并免除其中央政治局委员职务的处分。 据越通社报道,越共十二届五中全会本月5日开幕,


越南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7日决定,给予胡志明市市委书记丁罗升警告,并免除其中央政治局委员职务的处分。

 

据越通社报道,越共十二届五中全会本月5日开幕,定于10日结束,主要讨论干部纪律处分以及重要经济问题。7日,全会以大多数赞同的投票结果通过了对丁罗升的处分决定。

4月27日,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提请越共中央政治局就丁罗升在担任越南国家石油和天然气集团党委书记期间的违规行为进行处分。

丁罗升1960年出生于越南南定省,2016年1月当选为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同年2月被任命为胡志明市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民声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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